随着土地流转成本日渐抬升,其规模效益正在递减,农民种粮收益显著降低,毁约弃耕现象也频频发生。
在这种情况下,农户应该如何变革合作模式,提升生产经营效率?
土地是农民增收的资本
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经营,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先决条件。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“三权分置”,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增加农民收入带来诸多利好。
要引导有序流转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;既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,又要继续扶持经营自己耕地的承包农户;既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,又要防止对农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的挤出效应,防止出现土地的非粮化、尤其是非农化。说到底既要解决农业问题,又要解决农民问题。
但近几年土地流转却遭遇困境,土地流转成本越来越高,许多种粮大户纷纷毁约弃耕。
安徽霍邱县宋店乡留城村村民乔宝付:
过去一年种一季水稻、一季小麦,但现在很多农户都放弃了小麦。一亩地如果收500斤麦子的话,不够本。打田、连犁带耙、再打墒,要100块钱,再加100元肥料、100元种子。加上种小麦插秧迟,影响水稻收成。
针对土地流转提出的四点建议
选择合适的农业产业类型
目前来看无外乎四种:一、规模农业,指大田种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,风险不大,收益稳定。二、设施农业,比如温室大棚种养殖,投入和产出较高,市场风险也相对较高。三、养殖业,和设施农业类似。四、休闲农业,需倚仗当地自然资源,要撬动的资金也更多。
明确土地用途
比如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有哪些区别?盐碱地、荒山地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可以用作哪些用途?这些都会影响到土地流转的成本和未来的升值空间。
瞅准国家重点扶持并给予补贴的项目
如国家大力倡导休闲农业,并明确提出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、宅基地、四荒地来发展;再比如国家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,那么申请成为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也会获得相当可观的政策补贴。
先做好示范标准
例如先流转少量土地获得市场认可后,自然会有意愿合伙的人,只需提出相应标准,形成订单合作关系,一样可以赚到销售和流通领域的钱。
为何土地流转规模要“适度”
“少即是多”对于农民朋友特别有借鉴意义。过去认为丰产才能丰收,但结合中国现阶段的人地关系,人均***多10亩的耕地面积,很难做到类似美国、加拿大那样的规模化经营。
如今种植特色的经济作物而实现增收的案例,越来越多,说白了还是“适度规模经营”。流转了数千亩土地的种粮大户投入和回报严重不成比例。
土地流转会遭遇哪些困境?
一、经营风险,规模大不代表效益高;
二、土地短租,种养大户难以获得长期的经营收益。
近年来,包地大户“跑路”的消息屡见报端,东北部分区域租地价格大幅下降,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免费“白种”现象。
针对这种情况,可以转换思维,如引进股份制。在股份制公司中,大家各自贡献不同的生产要素,风险共担,利润共享。
什么是土地股份制合作社?
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户以“农村土地经营权”来入股合作社,作为出资方式。入社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种,农户可外出务工,也可在合作社打工。除劳动收益外,还可按照股份投入享受年底分红和土地在经营过程中的增值收益。
农民土地入股,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具有积极意义。按照现有的政策,农民自己是否加入合作社以及进了合作社之后,如果经营不好的话想要退出,都有自由选择权。
土地股份制如何助力农民增收?
刚刚兴起来的土地入股模式,有哪些具体的好处和优势呢?
农民进退合作社的自由权;作为股东的经营决策权;解决就业;以合作社来规避个体的市场风险。
农民的收入分为三份:一是保底的租金;二是盈利的情况下,根据自己占股的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,即股金;三是农民还可以在合作社打工,从中获得工资收入,即薪金。
如果土地入股之后种粮食,现在我国还有政策性补贴,收入分为两个部分,一是原有承包地的,二是作为新型主体或者新型经营者的。所以,加入股份合作社在当前粮食价格不是很有力、粮价下行压力比较的情况下,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。入股之后,还可以发展非农产业,延长产业链,争取附加值。
什么是“土地托儿所”?
除“土地折股量化”,“土地托管”也逐渐兴起。农户如果没有精力和时间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,可加入合作社或者农业服务公司,享受第三方提供的农业社会化全程服务,如耕地、播种、施肥、打药、浇水、收割等。
本质上第三方机构是为农民打工,挣取服务费,但土地的经营权并没有流转。
这种模式比较符合当下我国农业的现状,即老幼妇女留守农村。
这种模式如果进一步发展,公司或合作社的职责还可以有加工和销售环节。
这个合作模式的成功的重要条件是它的服务功能必须比较完善。比如山东高密、运城几个县,一般是以乡镇为单位,辐射两三万亩土地,从种到收都采用全程机械化的系统。
从土地流转到土地股份制合作社,再到土地托儿所,都有各自的优劣利弊,农民朋友更愿意选择当甩手掌柜,还是在公司的董事会里行使话语权和表决权,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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